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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我校获评甘肃政法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点”
发布时间:2023/12/9 14:49:42|发布人:管理员|浏览次数:305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教学管理模式,提升教学服务水平。甘肃政法大学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召开2020—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甘肃政法大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史玉成,党委宣传部部长何瑞林,法学院院长王宏璎,商学院院长孟望生出席会议。各校外教学点负责人、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沈天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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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党委宣传部部长何瑞林何瑞林宣读了《关于表彰甘肃政法大学2020-2022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点”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优秀教学点”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发荣誉证书。我校教学点获评甘肃政法大学2020—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教学点”,我校冯伟蓉老师荣获甘肃政法大学2020-2023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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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史玉成代表甘肃政法大学讲话。他指出,继续教育学院与民办教育机构有着共同的事业、共同的责任、共同的荣誉、共同的形象,民办教育机构要积极投身继续教育改革,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要有坐不住的责任感、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抓紧抓好各项工作。希望各教学点围绕“立德树人”这一中心任务,发挥各自优势和地缘特点,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推进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随后,优秀教学点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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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下午,甘肃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教学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魏海涛副院长带领大家一起深入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文件,并对教学点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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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甘肃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沈天炜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教学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工作研讨,从制度完善、教学质量、平台建设、规范招生、教学管理等展开讨论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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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为期3天,包含研讨交流、政策解读、各项管理制度学习、经验分享等内容,旨在进一步提升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共同推进继续教育事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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